※短篇
※甜文


朴智旻望著隱匿在巷弄裡的『Hope cafe』木製招牌,對於平常人來說或許這只是一家不起眼的小店,但這家咖啡廳卻承載了諸多屬於他的美好回憶和希望。


剛從大學畢業的社會新鮮人,迷迷茫茫地找尋工作的過程中四處碰壁,心灰意冷的朴智旻幾乎快要不明白活著有什麼意義。


直到因緣巧合下不小心走錯路的他,卻意外發現了這家又小又不起眼的咖啡廳,甚至因此結識了總是替他帶來希望和正向能量的店長──鄭號錫。


因為有鄭號錫,朴智旻才能在每次面試失敗後,又重新燃起鬥志繼續往下一家公司挑戰。朴智旻這輩子永遠都忘不了,當他在這裡亮出公司錄取通知時,鄭號錫無比激動地抱住他左搖右晃,那開心的笑容讓朴智旻知道,原來幸福只是這麼簡單的小事。


前陣子忙碌於工司的新企劃案,使得朴智旻鮮少來『Hope cafe』,直到企劃案終於順利圓滿的結束,因為案子處理的相當成功,除了得到上司大力讚賞外更額外得到獎金,他特地前來咖啡廳想第一時間和鄭號錫分享喜悅。


然而,朴智旻卻撲了個空,店內其他員工告訴他,鄭號錫向咖啡廳請了一個禮拜的長假,具體的請假理由他們也不清楚。


或許分享喜悅反倒是成了藉口,因為想念鄭號錫,想要見上一面的心情落空後,朴智旻難掩失落的情緒,了無生氣地向眾人道別。


一名員工連忙跑出櫃台攔下朴智旻,將一張紙條塞進他的掌心裡,並叮嚀他:「一定要打喔!一定!」


朴智旻慌亂地點點頭,雖然不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情,但手心裡的紙條寫著一串電話號碼,明明只是張再普通不過的便條紙,卻因為紙上熟悉的字跡,彷彿快讓掌心著起火。


自從與鄭號錫熟識幾個月以來,他們始終只有在『Hope cafe』裡碰面,儘管他們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,但他們始終沒有交換彼此的電話號碼和SNS。


如今有了一個堂堂正正能擁有鄭號錫電話的理由,此刻握著鄭號錫電話號碼的朴智旻,頓時間只能盯著手心裡的紙條發愣。


在心裡反覆練習各種問候語,試圖讓說出來的問候不會太奇怪,但似乎怎麼講都像個怪人。


通話對象可是他愛慕已久的號錫哥啊!


朴智旻懊惱地抓了抓頭髮,將號碼先行輸入於手機內,小心翼翼把紙條夾進記事本裡,其餘的煩惱還是等回家之後再思考吧。


回到家後,朴智旻呆坐在客廳,望著矮桌上的手機已有三十分之久,他到現在仍拿不定主意,他很想念鄭號錫,正因過於想念,憂心自己會不會在聽到聲音的剎那就失態。


躊躇許久後,朴智旻深吸一口氣,迅速拿起手機撥通電話。隨著撥通後的鈴聲傳入耳裡,他的心跳越發不能控制,正當他想切斷通話時,話筒傳來了他思念已久的嗓音。


「哥……」朴智旻正想說自己是誰,下一秒便聽見鄭號錫火大地大吼,「呀!臭小子!你終於打給我了!」


朴智旻將手機離了有十公分之遠,還能清晰的聽懂鄭號錫的吼叫,先是一愣後開始瘋狂發笑,先前的擔憂彷彿都是多餘的。


「呀!呀!哥在跟你說話呢,笑什麼笑!朴智旻!」得到店內員工的通報後,鄭號錫一直在等待電話,終於等到電話打來時,突然間他卻開始不知所措,接起電話前想到朴智旻讓自己等待了這麼久的時間,火氣一下子湧上心頭爆炸。


稍稍整頓一下心情後,朴智旻憋著笑意開口:「好久不見,號錫哥。」


「臭小子,到底跑哪去啦?好一陣子沒有來店裡,知不知道我很擔心你啊?有沒有好好吃飯啊?工作還好嗎?」鄭號錫像機關槍似地不停碎念,接連丟出問題也不讓朴智旻回答。


如果能早點交換電話就好了,朴智旻是這麼想的,就能在最想念鄭號錫的時候聽聽他溫暖的嗓音,接受他親切的關心。


「前陣子忙著新的企劃案,時常加班,所以抽不出時間去店裡。我有好好吃飯,工作很順利的結束了,不但被讚賞還拿了獎金喔!」朴智旻不疾不徐緩緩說著自己的近況,連帶想和他分享的目的也順利說了出來。


仔細聽完朴智旻交代的近況,鄭號錫發自內心地替他感到開心和驕傲,「真的?哇──大發!不愧是我們智旻呢,真的很棒!做得好!」


想起朴智旻曾經一臉失落地踏入店內,分明是張可愛的臉龐,卻掛上了愁雲慘霧,鄭號錫才會親自沖泡一杯滿懷祝福的咖啡送給朴智旻,『HOPE特調』替他們繫上這段緣分。從此朴智旻成了咖啡廳的常客,時常來找他玩,有時候店內人多忙不過來時,朴智旻還會當個免費的臨時工幫忙收拾杯盤和掃地。


每當朴智旻面試失敗,垂喪著小臉踏入店內,鄭號錫的心似乎也會跟著哭泣,千方百計使可愛的笑容重新回到朴智旻的臉上後,單憑朴智旻瞇起眼睛開心大笑的模樣就能讓他心動不已,對弟弟的疼愛已經遠遠超過友情。


鄭號錫無法確定朴智旻是否跟他有著相同的心情,所以不斷藉由『我是哥哥』的名義去關愛朴智旻的生活,完美地隱藏了自己悄然萌發的愛慕之情。


「想把好消息第一時間跟號錫哥分享,今天去店裡他們卻說你請了長假。哥有哪裡不舒服嗎?」朴智旻玩弄自己的衣襬,企圖分散點慌張的口音,好讓口氣如同往常。


「聽我的聲音像生病嗎?我很好,只是回光州的老家一趟。」


不知不覺中習慣朴智旻天天來店裡報到,鄭號錫總是替他留下吧檯的最左側,只因他曾跟鄭號錫說過『這是他覺得最舒服、視野最好的位置,可以看見號錫哥認真工作的帥氣模樣』。


但隨著朴智旻有了工作後,開始因為忙碌而漸漸減少來店裡的次數,從每日光顧變成兩、三天一次,再到近期將近半個月沒有出現,沒有留下任何連繫方式的他們,鄭號錫開始擔憂起往後和朴智旻會不會漸行漸遠的問題。


一個問題冒出,其他問題隨之接踵而來。向來對工作非常謹慎的鄭號錫,近期竟然會忽然恍神,偶爾心不在焉,甚至出現泡錯咖啡、送錯餐點等等事件發生。


鄭號錫察覺自己的心儼然已棄他獨自出走,再繼續盲目等待下去也不是方法,他得重新整頓心情,才決定回老家放個長假,好讓思緒能理清。


擔心在自己整理心思的期間,朴智旻來店裡會撲空,放假前特別把電話寫在便利貼上,並叮嚀店內員工如果朴智旻來過,務必把紙條轉交他。


鄭號錫在和命運下賭注,到他整理好思緒為止,只要這期間朴智旻主動連繫他,他可以為了朴智旻瘋狂一次,與其原地踏步沒有任何進展,也許快刀斬亂麻是更好的選擇。


「等哥回首爾,我請你吃飯。」自擁有人生第一份薪水開始,朴智旻一直都想這麼做,雖然總是被鄭號錫以『剛出社會的人要多存點錢』為由來婉拒他。


「智旻吶……」鄭號錫絲毫不敢想像此刻他的表情是什麼樣子,總覺得自己的心似乎越來越不聽使喚,瘋狂跳動,幾乎快讓他想把心臟嘔出。


朴智旻特別喜歡鄭號錫用寵溺的嗓音喊他的名,認為自己的名字因鄭號錫的呼喊感覺更好聽了,連朴智旻自身都不曾發覺,他回應鄭號錫的聲音也像個撒嬌的孩子般甜膩,「吶?」


「陪我吃宵夜吧。」


「哥在說什麼傻話,你不是在光州嗎?」


「大概兩個小時後會到首爾,要陪我吃宵夜嗎?」不僅心離家出走,連同身體也不聽使喚,鄭號錫得知朴智旻來找過他的消息後,等他回過神來已坐上返回首爾的大巴。


他想念朴智旻的程度遠遠超乎想像,長期抑制情感的他,爆發起來連自己也不敢相信正在做些什麼傻事。


透過鄭號錫的話語裡朴智旻感受到一絲異樣,他卻對那絲異樣萌生悸動,他沒有辦法再掩藏想見鄭號錫的想法,也許這是他能說出戀慕的唯一機會,喜悅藏不住連聲調都不自覺地上揚:「好,我一會去車站接哥。」


「慢慢來,路上小心,我會在車站等你的。」


心跳並沒有隨電話切斷後得到舒緩,反而有越跳越快的趨勢,鄭號錫緊握手機不確定一時間的衝動會不會換來後悔,但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不行動,也許再也沒有勇氣和衝動可以把握住機會。


兩個小時後,鄭號錫從車內看見坐在車站裡的傻瓜,入春後天氣十分不穩定,白天或許是大太陽,入夜後卻是寒意襲人,朴智旻竟然只穿了件單薄的外套,吹著涼風等待他。


「哥,歡迎回來!」朴智旻笑燦了臉迎接鄭號錫。


白皙的臉龐被冷風吹得透紅,鄭號錫下車後立刻從隨身行李抽出一件外套要朴智旻穿上,替他拉上拉鍊的同時,板起臉色:「兩個小時的時間還不夠你穿外套嗎?」


朴智旻沒有因為挨罵感到心虛,能看見多日不見的鄭號錫,他比誰都要更加開心。其實掛上電話後他滿心期盼想早點見到鄭號錫,匆匆忙忙換了一套衣服就出門,壓根沒想過外頭的氣溫會驟降,不過意外因禍得福,身上的外套有著屬於鄭號錫的香氣。


「呀!在跟你說話呢,還敢笑。」鄭號錫沒有半分憐憫,用力彈了朴智旻的額頭。


朴智旻吃痛地摀住額頭,臉上的傻氣笑容仍然沒有消失,「疼啊……」


聽見朴智旻充滿撒嬌意味的喊疼,鄭號錫終於明白自己是怎麼敗給他的了,這麼可愛的朴智旻絕對不能繼續留在讓其他人看見,火速勾上他的脖子強行帶離現場。


「號錫哥真的生氣了……?」


「對啊,你這小子真讓人上火。」


鄭號錫的話讓朴智旻信以為真,突然停下的腳步迫使鄭號錫也無法繼續前進,兩人突然陷入一陣尷尬得沉默,鄭號錫剛收回架在朴智旻脖子上的手,下一秒一股重量竄進他的懷中,將他緊緊擁住。


「一下子就好,聽我把話說完,再把我推開也不遲。」朴智旻相信如果此刻不是他正在說話,心跳聲絕對會大到連鄭號錫都能聽得一清二楚。


本來還想帥氣地向朴智旻告白,想不到被這個傻小子給搶先一步,鄭號錫故意待在原地不做任何反應想聽聽朴智旻想說些什麼。


「我……我喜歡號錫哥!喜歡號錫哥對我說的每字每句,喜歡號錫哥替我沖泡的每一杯咖啡,喜歡你……」


哽咽的聲音傳入耳裡,鄭號錫緩緩抱住在他懷裡哭氣的傻子,他們明明靠得很近,卻總是擅自猜測對方的心思弄得自己心煩意亂,阻礙了向彼此靠近的機會。


「朴智旻你絕對是個傻瓜,怎麼不早點發現我也喜歡你啊……」


所以這一次,沒有說清楚自己的心意之前,是不會離開你的。


我們想要靠近的距離,觸手可及。


-FIN-


嗨,這裡是楓楓,初次嘗試了錫米,本來只想打短短幾百字的短文,想不到會一直爆字數,希望大家會喜歡。
因為最近還有其他的稿子要寫,所以只能寫寫短篇來塞牙縫,但願下次PO文可以是更完整的文章!
謝謝大家的觀賞!

arrow
arrow

    秋織楓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